经资格审察和复试考核,综合考虑初试、复试成绩,现将我校一志愿考生拟录起名字单(补录)予以公示(名单详见附件),公示期4月23日-4月29日。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:
1、拟录取考生请根据招生学院需要,按时提交二甲以上(含二甲)医院体检证明(体检证明格式不限,3个月内有效)。体检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:肝功能、乳房DR、眼科(视力、色弱、色盲)、耳鼻喉科、内科、外科与身高体重等常规检查项目。
2、如发现考生本人材料不真实、考试报名资格不合格、体检不合格、政审不合格等状况,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实名反映。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上报审批,审批通过后将于6月下旬7月上旬发放调档函及录取公告书。
3、假如拟录取考生因为个人缘由,自愿舍弃我校录取资格,请准时与考试报名学院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获得联系,办理有关退录手续。
4、拟录取考生资格审察材料如有缺失,请尽快联系招生学院补充完整,以免影响录取上报。
5、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于2025年11月经过考生本人网上确认,未经允许,不能随便更改(尤其是名字、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)。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更改个人信息,导致没办法录取或没办法办理入学报到与没办法正常毕业等后果,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:0571-63743970
附件【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拟录起名字单(八).pdf】